如果你承認被我洗腦成功了(握拳),那一定要看看這篇由教育部提供的資訊,在規畫留遊學時,要仔細找合法代辦公司,一定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不然滿心期待會變成惡夢!教育部還提供了小故事,大家先來看看↓↓
小明剛從高中畢業,爸媽為了獎勵他考上理想中的大學,打算讓他參與遊學團好好體驗一下國外的風土民情。但一家人來到補習街,代辦留遊學業務的業者多如牛毛,宣傳口號更是一個比一個還吸引人,小明與爸媽沒有任何經驗及準備,在櫃台小姐的舌燦蓮花下,當天便簽下了前往X國的兩個月遊學團之定型化契約,並立即繳清全額。
小明興高采烈的來到X國,才發現住宿的方式與原本所說不同,安排的課程亦跟當時承辦人員敘述有所出入,一時心慌之下便想趕快回來,好向業者理論並爭取賠償或退款,但當初親切的業者卻拿出小明簽下的契約主張沒有任何責任,甚至惡言相向,原本滿心期待的遊學之旅卻變成了烏煙瘴氣、令人不快的一場夢魘……
以上的情況相信並不陌生,您也可能曾經從親戚朋友處聽聞類似的經驗。但究竟應該如何避免留學、遊學方面的糾紛呢?消費者應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最重要的就是要睜大眼睛看清楚所簽訂的留遊學契約,無論是出國前的準備程序或是出國後的住宿、課程等事項,所有相關的權利、義務均規範於契約內,怎麼能夠輕忽呢?契約洋洋灑灑的這麼多字,消費者究竟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下面有教育部提供的貼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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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學、遊學契約有定型化契約之範本可供消費者參考
消費者可能不知道,教育部對於業者所提供之留學、遊學契約有訂定所謂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且業者若欲事先擬好定型化契約來跟消費者簽約,則定型化契約的內容必須依照「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以,想當個聰明的消費者,可以事先至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頁查詢「海外留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對於留學、遊學契約的內容先有初步認識,也不用擔心會因為業者天花亂墜的說明而被牽著鼻子走喔!
二、應注意之契約重點-留學契約
(一) 定型化契約簽約前,業者應提供消費者一定期間之審閱期,消費者於簽約前應審視如下事項是否有確實記載於定型化契約:
1.業者立案日期、字號:這等於是辨識業者是否合法的身分證字號,所以一定要注意契約上是否明白表示!若是沒有註明而消費者仍簽訂契約,事後可以據此主張契約無效喔!
2.申請程序及報酬:有關申請手續期限、委託辦理事項、保證完成事項、報酬給付之方式及期限等,此為申請過程很重要的內容,故均應完整且詳細的載明於契約當中,消費者也應加以審慎檢視。
3.業者應負之義務:(1)業者對於消費者提供之資訊有保密義務;(2)若業者有做廣告,則應就廣告內容確保為真實;(3)業者就入學相關條件及風險、學校退費的規定等均應對消費者盡說明義務等。消費者於簽訂契約前,應先確認業者是否有不當排除其應盡的義務。
4.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的處理方式:對於因可歸責於業者之事由、因天災、交通阻絕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或因消費者任意終止而導致契約終止等情形,契約中亦應約定違約金之賠償或退費的標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條及第13條之1關於違約金或退費基準,均有明確的計算方式,業者若有變更,也不能低於應記載事項之規定,由於多數消費糾紛均與退費有關,因此消費者應更加注意定型化契約中關於退費與賠償之約定!
(二) 此外,在定型化契約中不得記載「因消費者提供資料致契約延誤或不能完成而業者恕不負責」之文字、不得約定廣告不構成契約內容,亦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不得約定排除消費者任意解約及終止契約權利,也不能約定業者可片面變更契約內容或約定以其他方式變相加價。消費者簽約前應審慎確認業者是否有透過定型化契約來免除或減輕其責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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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應注意之契約重點-遊學契約
(一) 定型化契約簽約前,業者應提供消費者一定期間之審閱期,消費者於簽約前應審視如下事項是否有確實記載於定型化契約:
1.業者立案日期、字號:若是沒有註明立案日期及字號仍簽訂契約,事後消費者也可以據此主張契約無效。
2.遊學契約由於包含「旅遊」及「學習」兩個部份的代辦事項,因此消費者應注意契約中就這兩個部分是否均有約定詳細的活動期間、地點,並指派合格的領隊帶領旅遊活動。
3.附件、廣告、口頭約定均為契約之一部分,故業者所提出的傳單、學校說明等文件甚至是口頭的承諾均為契約之一部,但除了聽信業者的說明以外還是要仔細看契約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另外業者也有責任將學習及旅遊之住宿、膳食、交通等資訊作成書面文件,在出發前向消費者說明。
4.費用之收取及退費:業者應於契約中明示繳納之費用包含及不包含之項目為何,且應載明退費原則及基準,不得忽略。
5.解除/終止契約及後續之損害賠償:在旅遊學習行程開始前及開始後都可能遇到某些狀況而使行程無法成行,消費者可參考「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確認業者的定型化契約是否均有依照應記載事項,針對各種不同的狀況約定解除契約的條件。若因業者有可歸責之情況,而需要賠償消費者時,也需注意約定的賠償數額是否符合應記載事項的規定,以確保消費者未來求償的權益。
6.業者之其他相關義務:業者在辦理海外旅遊學習時,對於消費者負有行程說明義務、消費者證件之保管義務、消費者資訊之保密義務,及在出國旅遊過程中協助消費者之義務等,此均於應記載事項中有明確規範,消費者應注意業者所提供之定型化契約是否有明確約定,有無不當排除業者義務的情況。
7.業者辦理海外遊學業務,依規定需為消費者之行程投保責任保險及履約保證保險,消費者於出發前應向業者確認已投保之證明。
(二) 消費者應注意海外旅遊學習課程需於簽約前完成明確規劃,業者不得在定型化契約中約定「課程僅供參考」、「尚在接洽中」等模糊不清的字樣,讓消費者無法確知實際的行程。
(三) 此外,業者不得在定型化契約中約定,「行程中有突發或未能預防原因,致消費者受有損害時,業者得加以免責」之字樣、不得約定廣告及口頭約定不構成契約內容或僅供參考、不得約定排除消費者任意解約及終止契約權利,也不能約定業者可片面變更契約內容或約定以其他方式變相加價。消費者簽約前應審慎確認業者是否有免除或減輕其責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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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盛傳的一張圖,完全說中!大家請看黃色那塊,總是覺得「好多字好煩喔~~~應該沒問題吧!反正就是在講些事情阿~~~」然後就被騙了!
之前也說過,合法的留遊學代辦公司是多麼重要,不僅不容易遇到問題,就算遇到問題也很好解決,這可是攸關你的時間、金錢、還有青春阿~~~規劃出國留遊學的朋友們一定要小心謹慎,才能安心快樂出門,平安帶著美好回憶回家!(眨眼)
資料來源:教育部-海外遊留學資訊萬花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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